(一)指导思想 1.为实现北京奥运会交通建设和管理规划的总目标提供必要和充分的航空运输保障条件。同时,以奥运为契机,充分利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利条件,加快中国民航实现民航强国的进程。 2.把奥运航空运输需求融合到民航发展的总体需求之中。航空运输建设与管理以满足城市总体发展需求为基本目标,奥运期间短时的、局部性的、大量的特殊航空运输需求,要通过科学的交通组织和需求管理来解决。 3.基础设施改造遵循设施建设与管理并重、需求管理与设施运行管理并重的原则。 4.要充分发挥航空运输对城市发展的积极引导作用,为城市参与国际竞争,强化城市对外交通辐射功能,提供强有力的交通支持条件。 (二)目标 总目标:中国民航总局将确保北京第29届夏季奥运会和第13届残奥会(以下简称奥运会期间),与奥运会和残奥会(以下简称奥运会)开幕式、闭幕式、比赛和相关活动的航空器以及所有参与者(奥林匹克和残奥会大家庭成员、贵宾、赞助商、媒体、奥组委工作人员、观众等)和物资进出航空港提供安全、快捷、便利的航空运输服务。 1.民航部门将协调对北京、青岛等奥运会主办地或分办地的民用机场进行扩建或改造。2008年前,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将建成3条平行跑道、3个航站楼、180个客机位。可满足年旅客量吞吐量6000万人次、年货邮量180万吨、年飞行架次50万架次的使用要求。设计高峰小时旅客吞吐量可达17380人次,设计高峰小时飞行架次可达124架次。其运行容量完全能够满足举办奥运会的要求。同时,青岛、上海、天津、沈阳、秦皇岛等城市的民用机场也将进行为奥运会服务相适应的配套改造,以满足奥运会的需要。 2.奥运会期间,北京、青岛、上海、天津、沈阳、秦皇岛等机场将根据北京奥组委提出的交通需求,为重点确保奥林匹克大家庭成员出入境手续便捷迅速,将为奥林匹克大家庭成员提供奥运会专用通道和专门的场内地面交通。这些安排与机场的正常运营完全分开。 3.奥运会期间,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将设立专门为奥运会服务的制证中心,以及人员行李和其他物资的分检中心。 4.奥运会期间,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石家庄正定机场和太原武宿机场将作为北京首都机场及奥运会紧急情况下使用的备用机场。 5.上述第2条所列出的7个机场,在2008年前按照中国民航以及奥运会和残奥会有关无障碍设施的要求进行改造。 (三)实施阶段 第一,前期准备阶段:2003年8月—2004年12月。组建民航奥运协调领导小组;制定并实施《中国民航2008北京奥运会行动计划》;民航总局与北京奥组委签署《第29届奥运会交通服务谅解备忘录----民航部分》;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全面开工;空中交通管理、机场运营保障、安全保卫、民航信息建设、新闻宣传工作、运输组织保障全面启动。 第二,全面建设阶段:2005年1月—2007年12月。全面完成此行动计划确定的各项任务;首都机场新航站楼投入试运营,各项准备工作全面进行。 第三,实施运行阶段:2008年1月—2008年8月。民航保障奥运会各项服务设施建设全面完成,符合奥运会的要求;对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调整、测试,确保运营正常;安全保卫、空中交通管理、组织工作以及各项服务工作已全面就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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