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天津民航学院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中国民航学院
邮编:300300
咨询电话:(022)24092280、2281、2282、2284,
传真:(022)24092285
法律依据: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
办事条件: (一) 具有航空技术相关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或者同等学历,身体健康 (二) 从事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维修相关工作不少于5年,其中包括不少于2年的维修管理工作 (三) 具有听、说、读、写并正确理解工作中所使用中文的能力。配备翻译可视为满足本项要求的一种方式 办事程序: (一) 考试 由民航总局批准的执照考试委任单位(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管理中心)组织 (二) 申请证书 1、向民航总局批准的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提交的资料 1)《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证书申请书》(附件一)及其要求的资料 2)考试成绩通知单 (三) 受理申请 (四) 审查 (五) 颁发《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受理时限: 在收到完整的申请资料后,在30个工作日内向审查符合规定的申请人颁发《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其他说明: 费用:考试费:80元、工本费:10元
资料下载: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证书申请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