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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签派员培训机构合格证
中国民航局 www.caac.gov.cn
办事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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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法律依据:
民用航空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

办事条件: 
  必须符合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65R1的要求。 
办事程序: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65R1第65.61条。 
受理时限: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65R1第65.61条规定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地区管理局应当根据CCAR65R1.63条规定在对于符合条件的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其颁发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颁发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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