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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适航证
中国民航局 www.caac.gov.cn
办事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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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主管单位:适航司联络处
联系电话:64092327 6409137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05号
邮编:100710
法律依据: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

办事条件: 

    取得中国正式国籍登记的航空器可以申请适航证。适航证分为标准适航证和限制适航证。只拥有临时国籍证的航空器不能申请适航证,但可以申请特许飞行证。

办事程序:  

1.正常程序
    当航空器适航检查地点为国内时,采用正常程序。国产航空器的适航证申请,也采用正常程序。

1)申请流程简图

     适航监察员对航空器进行适航检查后,适航司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以及适航监察员对航空器适航检查的报告进行审核,如材料符合要求,则颁发适航证。

 

2)所需材料

    申请人申请适航证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如下:

其他说明: 

AMIS系统网上申请操作说明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民用航空器适航证申请书页面:

 

2.特殊程序
1)流程简图
    如果航空器在国外交付,将采用特别程序,也就是将颁发空白国籍证和适航证,由适航监察员在现场检查、签发证件。此时航空器的未注册/取消注册声明、交接文书、出口适航证可以在航空器交付时再提供。

2)所需材料

3)AMIS系统网上申请操作说明
     与采用正常程序申请适航证大部分相同,但是需要在航空器接机地点上选择“国外”。


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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