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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证申办程序
申请临时使用许可证
申请使用许可证提交的材料
设备生产厂家申请临时使用许可证延期
设备生产厂家申请设备使用许可证到期换发
设备生产厂家申请(临时)使用许可证主动换发

申请临时使用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

  • 1.《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应由设备生产厂家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申请的,需提交设备生产厂家授权的委托书
  • 2.设备的型号、配置、结构、技术指标、功能、技术鉴定报告等有关技术文件
  • 3.设备生产厂家法人证明文件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证明材料(认证范围应包含该类设备)
  • 4.公司资信情况证明及最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 5.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业务主管部门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仅限无线电发射设备)
  • 6.设备生产厂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领域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说明材料
  • 7.工厂测试报告,测试报告应包含测试设备、测试方法、测试用例和测试结果,测试范围应覆盖ICAO附件10、中国民航行业标准或其它有关标准的要求
  • 8.CNAS认证的环境实验室出具的室内单元及室外单元环境试验报告
  • 9.设备结构、功能性能及技术指标与中国民航行业标准的符合性对比表
  • 10.设备在国内或国外空管设备运行保障单位试运行的记录及用户使用报告
  • 11.合格审定机构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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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受理完毕,请携带上述材料到现场进行办理,有关具体事宜,可点击查看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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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未齐全。请按照上述提示,准备齐相关材料后再行申办。有关具体事宜,可点击查看"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