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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境外驾驶员学校认可审定

所需材料:

  • (a)CCAR-141部境外驾驶员学校认可证书申请书
  • (b)CCAR-121部运输航空公司合作意向书
  • (c)如下资料的电子版本:
  • (1)所在国民航当局首次颁发和最近两次颁发的驾驶员学校合格证或等效文件,以及现行训练规范和课程等级清单
  • (2)运行手册(如适用),包括安全程序与措施、质量保证和SMS有关政策的运行程序和管理政策
  • (3)学生英语水平评估方法和测试标准
  • (4)满足咨询通告《进入副驾驶训练人员的资格要求》(AC-121-36)要求的航线运输驾驶员整体训练大纲和满足咨询通告《高性能多发飞机训练要求》(AC-141-02)要求的高性能飞机训练大纲(如适用),填写完整的训练大纲符合性检查单,以及所在国民航局为其拟申请的训练课程颁发的批准证明文件等有关材料
  • (5)学校近三年飞行安全记录及近二年各机型年度飞行时间
  • (6)本通告附件一要求的所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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