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各地区管理局,民航大学,民航干院,航科院:
针对JL-4A、JL-4A/1螺旋桨设计需要,发动机审定中心提出颁发6项专用条件建议。按照管理程序《颁发专用条件和批准豁免的程序》(AP-21-AA-2012-21)第3.5条的要求,现就所建议颁发的专用条件(内容详见附件1《颁发专用条件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适航审定业务部门意见。请使用附件2《颁发专用条件/批准豁免反馈意见表》反馈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为2016年2月4日。
注:以上建议颁发的专用条件同时在民航局网站“意见征集”栏内征集公众意见。
附件:
1、《颁发专用条件征求意见稿》(编号:PSC-35-001、PSC-35-002、PSC-35-003、PSC-35-004、PSC-35-005、 PSC-35-006)
2、《颁发专用条件/批准豁免反馈意见表》
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