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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空客A319、A320和A321飞机 参考文件: 1.DGAC AD.2002-514(B),2002 年10 月2 日发布 2.空客服务通告(SB)A320-27-1114 或其以后经批准的修订 3.空客服务通告(SB)A320-27-1132 或其以后经批准的修订 4.AMM AIRBUS task27.34.00.200.001,1997 年2月发布,或其以后经批准的修订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最近发现在一些特殊的飞行条件下(包括阵风),飞机会产生振动。研究表明,这种情况仅当在升降舵铰链力矩接近于零,升降舵产生自由行程时才会发生。为防止出现这种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对所有飞机: 1.1 在2002年12月31日之前,或飞机服役18个月之内(以后到为准),除非已完成,按1997年2月发布的空客A319/A320/A321 AMM27-34-00-200-001或其以后经批准的修订检查和测量升降舵间隙并进行调整。 1.2 以不超过18个月的时间间隔重复本指令1.1条要求的工作。 2、对所有在制造中未执行改装26094的飞机: 2.1 在2003年3月31日之前,除非已完成,按空客服务通告(SB)A320-27-1114 Rev.05的要求,将升降舵面设置向上调整0.5°。 注:已完成SB A320-27-1114初版及修订01到04的飞机可认为已满足了本指令2.1条的要求。 3、对所有在制造中已执行改装26094,并且序号(MSN)为1130及以内的A320飞机: 3.1 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800飞行小时之内,除非已完成,按空客服务通告(SB)A320-27-1132 Rev.01的要求,检查尾部三角锥标记(tail cone triangle)的位置。 注:已完成SB A320-27-1132初版的飞机可认为已满足了本指令3.1条的要求。 完成本指令可采取能保证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调整完成时间,但必须得到适航当局的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