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局 - 安全监管 - 执法信息
民航局行政约见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中国民航局 2016-05-06 18:23

  5月6日,民航局就5月1日东航四川分公司飞机在四川康定机场发生的严重事故征候对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了行政约见,严肃指出了东航四川分公司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通报了局方的处罚决定。民航局副局长李健要求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认真吸取教训,从管理机制上解决根本问题。要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狠抓违规违章事件,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系统安全建设,抓好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尤其要加强组织诚信和个人诚信建设,确保东航始终运行在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的轨道上。

  5月1日,东航四川分公司A319/B-6430 飞机执行成都至康定航班,在康定机场降落时跑道外接地,构成一起严重事故征候。

  在约见会议上,东航主要负责人汇报了该公司对“5.1”事件的内部调查处理情况以及安全整改措施。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汇报了对“5.1”事件的处置和属地监管工作,以及对东航四川分公司的安全整改督查计划。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汇报了对东航安全运行相关监管工作。民航局相关司局负责人对东航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点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九条和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民航局决定对“5.1”事件当事机长和副驾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并暂停东航四川分公司新增航线、航班、加班和包机申请,整改期间削减东航四川分公司飞行小时数,同时处以罚款。

附件:
分享到:
相关推送

民航局客户端

立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