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协同配合完成C919型国产大飞机的生产证后管理工作,根据2025年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年度审查计划,结合民航局《关于成立国产民机生产监管属地化协同试点工作组并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受华东局委托,东北局于4月16日至18日对商飞公司供应商中航沈飞民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2025年上半年供应商控制审查及产品审查工作。
审查首次会于16日上午召开,东北局审查组介绍了审查依据、目的和日程安排;中国商飞介绍了供应商沈飞民机的管控要求;沈飞民机介绍了生产质量体系运行、生产交付情况。
16日至18日,审查组分组对沈飞民机质量系统进行正式审查,根据CCAR-21《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及AP-21-31《生产批准和监督程序》要求,主要针对中国商飞公司的供应商管理能力以及延伸到沈飞民机公司的设计资料控制、文件控制、人员能力与资格、供应商控制、制造过程控制、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校准和控制、不合格品控制、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搬运储存、质量记录控制、内部审核等情况开展了“文文”及“文实”评审,覆盖了大多数的质量要素和QSAC条款,并结合C919交付项目对吊挂、后机身前段、垂尾、APU舱门等工作包开展了产品审查,对部分生产车间开展了现场审查。此次检查共发现涉及质量体系文件编制、工艺文件编制、供应商控制、内部审核、搬运和储存等方面4个问题项和5个建议项。
审查末次会于18日下午召开,审查组向中国商飞、沈飞民机通报了全部问题,要求各方认真分析原因,尽快落实整改,举一反三,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要求中国商飞、沈飞民机加强合作,严格把控生产质量,体现航空集团供应优势,进一步提升国产大飞机C919国际竞争力。沈飞民机表示将严肃对待发现的问题,会后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立即根据要求整改并开展全体系梳理排查,完善自身质量体系,为国产大飞机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在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东北局将按照华东局授权,秉持“质量为本、安全为基”的理念,持续加强对沈飞民机质量体系证后监管工作,深入排查质量体系运行中的潜在风险,推动质量体系的持续优化与完善,保证合格航空产品装机,确保做好运行安全的“最初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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