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管理局 - 通知公告
东北局批准辽宁鹏飞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换发通用航空经营许可
来源:中国民航局 2016-04-27 11:08

  应辽宁鹏飞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申请,东北局根据《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批准其换发通用航空经营许可。换发后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中,许可有效期限为2016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17日,其他许可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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