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华东地区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民航华东局发〔2016〕91号
各监管局、航空运输(通用)公司、机场公司,中航油华东公司: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华东地区民用航空企业、机场联合重组改制行为的管理,推进建立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我局根据《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41号),组织修订了《华东地区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实施细则》,经2016年12月2日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华东地区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实施细则
2. 关于《华东地区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实施细则》的修订说明
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
2016年12月7日
附件:
关于印发《华东地区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关于《华东地区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实施细则》的修订说明.pdf
华东地区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实施细则(定稿).doc
附件14.民航企业机场股权信息汇总表.xls
民航企业机场股权信息汇总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