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管理局党费收缴工作推进会精神,10月27日,公安局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组部《组工通讯》(第57期)、民航局有关党费收缴的规定以及罗智峰书记在推进会上提出的四点要求。支部书记介绍了党费计算、缴纳基数确定等方面规定,并针对党费收缴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全体党员认真对待党费收缴工作,认真核算个人2008年4月以来的党费计算基数。支部书记要求,支部委员应做好党费收缴记录,定期对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全体党员应增强责任意识,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公安局党支部已于10月28日完成了党费收缴工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