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地区管理局 - 通知公告
西南局下发《2017年民航西南地区航班正常管理限制措施》
来源:中国民航局 2017-06-22 14:07

 为贯彻落实《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西南地区航班正常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西南地区航班正常水平。西南局制定下发《2017年民航西南地区航班正常管理限制措施》(后面简称《限制措施》),从201771日起正式施行。

《限制措施》结合西南地区的运行特点,以民航局航班正常管理系统作为数据支持,对涉及西南地区运行的航空公司、机场进行考核和限制。其中考核指标包括:1、航班正常率低于70%且排名后三位的航空公司;2、到港航班正常率低于60%(不含)且排名后三位,被民航局通报批评的航空公司;3、始发航班起飞正常率低于70%(不含)的西南地区时刻协调机场;4、航班放行正常率低于70%(不含)的西南地区旅客年吞吐量200万(含)以上的机场;5、因航班延误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大面积航班延误处置不当,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针对以上指标西南局将采取暂停批准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和不给予西南地区协调机场航班时刻增量的手段进行限制。

《限制措施》的实施,进一步落实了民航局关于加强航班正常工作的要求,西南局将构建以考核机制为核心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系统督导,狠抓薄弱环节,统筹协同推进,实现航班正常管理工作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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