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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通用航空器引进审批(备案)程序的通知
来源:中国民航局
2017-03-09 15:20
根据民航局《关于取消通用航空器引进审批(备案)程序的通知》(民航发〔
2017
〕
27
号)精神,从即日起,取消通用航空器引进审批(备案)程序,中南地区范围内个人或企业引进一般通用航空器和喷气公务机不再实施审批和备案。
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
2017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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