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管局,各机场(集团)公司,南航南阳基地,中信海直,南航珠海直,中南空管局:
现将修订后的《中南地区民航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中南地区民航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实施细则》(中南局发明电〔2014〕423号)同时作废。
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
2017年6月2日
附件: 附件:《中南地区民航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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