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局-意见征集
关于对《使用平视显示器(HUD)运行的评估与批准程序》(修订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中国民航局 2016-10-26 08:35

各地区管理局,运输航空公司,机场(集团)公司,各地区空管局:

  平视显示器(HUD)是民航局航行新技术应用与发展工作委员会决定近期重点推进的四大航行新技术之一。使用HUD可显著改善飞行品质、提高航班正常性。截至2015年底,中国民航具备HUD的飞机已超过10%(约300架),20个机场公布了HUD特殊I类标准,青岛、济南、烟台和乌鲁木齐4个机场具备了HUD特殊II类标准。 今年民航局还将在62个机场将公布HUD特殊I类标准,虹桥、郑州、海口、贵阳、太原等5个机场将公布HUD特殊II类标准;落实了7家航空公司HUD加改装补助资金,明确了2018年底前航空公司HUD机载设备加改装项目资金补助政策,为进一步加快HUD应用创造更为有力的外部环境和条件。

  为切实推进航空公司开展HUD补充审定工作,协调机场、空管提供相关运行保障,我司在参照国外相关规范、咨询国内外相关专家的基础上,对2010年10月发布的《使用平视显示器实施II类或低于标准I类运行的评估和批准程序》咨询通告(AC91-FS-2010-03R1)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使用平视显示器(HUD)运行的评估与批准程序》修订稿。

  现就该咨询通告(修订稿)征求意见,各单位可从民航局网站“征求意见”栏目(网址http://www.caac.gov.cn/HDJL/YJZJ/)下载。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研究,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于11月11日前以书面方式反馈我司。联系人:贾建卿,电话:010-6409 1458,传真:010-64092458,电子邮件:jq_jia@caac.gov.cn。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

  2016年10月25日


附件:
使用平视显示器(HUD)运行的评估与批准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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