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局-意见征集
关于对ADS-B运行咨询通告修订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中国民航局 2017-07-10 10:20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通用)航空公司,民航大学、飞行学院、校飞中心:

  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ADS-B)是民航局重点推进的一项航行新技术。为贯彻落实民航局新技术委员会有关2019年7月1日实现ADS-B系统全面运行的要求,我司于近期组织局方、航空公司、院校及科研院所等相关单位,对《在无雷达区使用1090兆赫扩展电文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的适航和运行批准指南》(AC-91-FS/AA-2010-14)咨询通告进行了修订,就机载设备加改装计划与技术标准要求进行了研讨,形成了《使用1090兆赫扩展电文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的运行批准指南》修订稿。

  本次修订综合考虑了ADS-B当前重点应用和未来发展,参考了FAA和EASA有关ADS-B运行和适航批准的相关要求,在原通告基础上重点进行了以下修订:

  (1)更新并进一步充实了运行与批准要求。要求航空公司建立完善实施ADS-B运行的政策,并细化了设备使用、正常和非正常程序以及各类专业人员训练等内容。

  (2)增加了ADS-B IN相关章节。在附件中单独列出高度层改变(ITP)、驾驶舱交通信息显示辅助目视间隔(CAVS)等典型ADS-B IN应用。

  (3)初步提出了航空器机载设备加改装时限与技术标准要求。对于运输类飞机,2019年7月1日前应答机满足RTCA DO260或260A或260B要求,MMR满足SA ON或AWARE要求;2022年12月31日前满足RTCA DO260B及SA AWARE要求。

  该咨询通告征求意见稿可在民航局网站“征求意见”栏目(网址http://www.caac.gov.cn/HDJL/YJZJ/)下载。

  请你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并将意见于7月25日前以邮件或传真方式向我司航务管理处反馈。

  联系人:吴海能

  手机:13902952767,电话:010-64091498

  传真:010-64092458,邮箱:wuhaineng@126.com。

      

  

  飞行标准司

  2017年7月7日


附件:
ADS-B(1090ES)运行批准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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