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局-意见征集
关于征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意见的通知
来源:中国民航局 2017-08-09 14:58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监管局,各无人机相关单位:

  为满足企业运营需要,拓展无人机应用服务领域,运输司起草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该咨询通告征求意见。

  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研提意见,并于8月31日下班前反馈至ga@caac.gov.cn。

  附件1:《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

  附件2:《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编写说明

  

  民航局运输司

  2017年8月8日


附件:
附件1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编写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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