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局-意见征集
关于对《缩小垂直间隔(RVSM)空域的运行要求》(修订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中国民航局 2017-09-26 15:33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通用)航空公司,民航局空管局:

  为满足实际运行需要并保障RVSM空域运行安全,进一步规范RVSM运行监控报告和批准工作流程,强化运行监管效能,我司组织相关单位对《缩小垂直间隔(RVSM)空域的运行要求》(AC-91-07)进行了全面修订,在广泛征求地区管理局、航空公司、空管等单位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形成了修订稿。

  本次修订细分了RVSM运行批准类型、撤销条件,明确了航空运营人应建立RVSM运行偏差数据采集与报告机制、开展初始和长期监控以保证航空器高度保持性能,修改RVSM运行批准函内容等。修订稿可在民航局网站“征求意见”栏目(网址http://www.caac.gov.cn/HDJL/YJZJ/)下载。请你单位组织人员认真研究讨论,并于10月25日前将修改意见、建议和相应理由以邮件或传真方式向我司航务管理处反馈。联系人:吴海能,电话:010-64091498,传真:010-64092458,邮箱:wuhaineng@126.com。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

  2017年9月25日

  

  

  


附件:
缩小垂直间隔(RVSM)空域的运行要求(AC-91-07)修订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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