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进口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认可审定工作,经研究,我司启动了《进口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认可审定程序》(AP-21-AA-2023-15)修订工作,组织编写了《进口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认可审定程序》修订草案,现征求公众意见。该修订草案可从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下载(http://www.caac.gov.cn/HDJL/YJZJ/)。
此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一、新增第3.5.6节和第4.5.1(4)节、明确型号认可证申请人和补充型号认可证申请人提交认可审定计划的要求。
二、新增第9节,明确认可审查项目适航审查费的规定。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按要求填写《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见附件)。此外,任何个人对该修订草案有意见与建议,也请填写《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7月11日前反馈至适航审定政策专用邮箱airworthinesspolicy@caac.gov.cn,并注明邮件标题为“认可审定程序修订反馈意见”。
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