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各运输机场(集团)公司,空管局:
为更好指导运输机场和有关单位做好机场及周边空飘物防治工作,切实提升相关工作质效,机场司拟组织对《民航局关于运输机场空飘物防治的指导意见(试行)》(民航发〔2023〕14号)进行修订,现公开征集修订意见。请各单位结合近年来空飘物防治工作经验,认真梳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提具体修改意见,并于2026年5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表(见附件)发送至jcsaqc@caac.gov.cn,标注邮件名称为“空飘物修订意见”。
附件:意见反馈表
民航局机场司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