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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监管办对抗震救灾人员物资航空运输提出具体要求
来源:中国民航局 2008-05-20 15:33

   为落实江苏省政府关于当前的抗震救灾航空运送工作改由省经贸委牵头会同民航江苏监管办负责的要求,5月19日下午,江苏监管办召开了南京地区民航抗震救灾人员、物资航空运输工作会议,南京禄口机场公司、东航江苏公司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中国货运邮政航及有关航空公司驻南京营业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民航上级机关和江苏省政府的有关通知,总结了近期抗震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情况,并结合国家民航局的有关要求提出了具体措施:一是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抗震救灾人员物资运输的组织领导,顾全大局,优先运送救灾人员和物资;飞往灾区的航班务必保留部分座位以备应急,要合理调配舱位,优先装运救灾物资,确保救灾物资不积压、不滞留;救灾物资的收运、安检、载重平衡、装卸务必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确保机坪运行有序和救灾物资高效、安全地装运。二是航空公司要严格执行前往灾区同航线上的旅客无条件在各航空公司航班间签转,已购票旅客申请退票按非自愿退票办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救灾人员、物资飞机免收航空性业务收费、地面服务费、进近指挥费和航路费的通知要求。三是充分认识救灾和航班飞行安全的极端重要性,严格遵守飞行人员飞行小时限制规定,防止因疲劳发生安全问题;严格执行天气标准和飞机放行标准,防止飞机低标准起降;严格执行空管、机场、安检等保障规章制度,防止因保障环节疏漏引发事故。四是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工要明确,切不可放松空防安全,在确保抗震救灾人员物资的安全及时运送的同时,抓好航班的运行和正常工作,做到抗震救灾和日常生产两不误,绝不能因发生事故给抗震救灾工作添乱,干扰党中央抗震救灾的统一部署。五是各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援,协同一致搞好抗震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同时要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报告有关信息,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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