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航局和管理局开展违规运输危险品专项治理行动的文件精神,结合管理局2008年行政检查计划及今年实际监察情况,山西监管办在七月份对辖区内所有航空运输企业和机场进行了违规运输危险品专项治理行动检查。
针对违规运输危险品专项治理行动涉及专业、部门多的特点,监管办成立了由飞标处、空防处、市场处各专业监察员组成的检查组。分别对东航山西分公司、海航山西公司、太原机场、运城机场、长治机场、大同机场各相关部门进行了较为系统地检查。检查中,危险品监察员向各机场、航空公司及货运销售代理人宣讲了《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采取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记录和实地现场检查的方式。
目前,东航山西分公司、海航山西公司和太原机场等单位均开展了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工作。按照CCAR-276部规章的要求,对其货物收运/地面操作人员、旅客作业人员和安检人员进行了危险品相应知识的培训;在接收货物时,采取了检查措施,防止伪报品名、弄虚作假、普通货物中隐含/夹带危险品;向旅客和托运人提供了告知信息;安检部门和货运部门对接收的疑似货物进行了登记。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监管办均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和整改建议,并要求其按照CCAR-276部规章按期完成整改。目前,部分问题已完成整改。下一步监管办将按照总局、管理局“进一步开展危险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精神,对本辖区内各航空公司和机场的危险品运输管理进一步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