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局 - 新闻中心 - 地区动态
西北管理局宣贯《航空安全监管问责制度》
来源:中国民航局 2009-07-17 14:44
    作为贯彻持续安全理念,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管理局于3月5日起草了《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航空安全监管问责制度》,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并反复讨论修改,管理局于4月29日在局务会研究通过并正式发布实施。问责制度是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民主政府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也是树立行业政府监管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的重要手段。该制度对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安全监管,强化工作责任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使全体监察员深入了解实施问责制度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切实掌握有关内容,5月份以来,管理局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了广泛的宣贯。甘肃、青海、宁夏和陕西监管局全体监察员先后在当地参加了由管理局政策法规处组织的宣贯活动。
    7月8日,管理局机关召开了《航空安全监管责任制度》专题宣贯会议。管理局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各专业处室全体监察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政策法规处朱勇珉处长结合当前西北民航面临的实际,就为何要建立问责制度、问责制度的核心内容以及如何落实问责制度进行了讲解。通过此次宣贯,使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监察员对《航空安全监管问责制度》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同时也为下一步在全局范围内全面贯彻施行《航空安全监管问责制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附件:
分享到:

民航局客户端

立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