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局向沈飞公司颁发LSA162飞机生产许可证
来源:中国民航局
2012-08-24 10:34
2012年8月21日上午,中国民航局向中航工业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颁发LSA162飞机生产许可证暨沈飞启动LSA162飞机国内销售、首家客户签订购机意向书仪式隆重举行,东北局副局长汤劲向沈飞颁发了LSA162飞机的生产许可证,标志着这款飞机可以在中国进行生产和销售,对国内通航产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东北局副局长汤劲、民航局适航司检查处副处长王学民,省、市政府和有关区县的领导,以及沈飞公司主要领导和沈飞通航产品部全部领导及员工代表100余人出席了仪式。颁证仪式由沈飞通航产品部常务副部长焦玉坤主持。
沈飞通航产品部焦玉坤副部长简要回顾了沈飞LSA162飞机生产许可证的申办过程。东北局适航审定监察员宣读了审查报告,建议东北局为中航工业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颁发LSA162飞机的生产许可证。
汤劲向沈飞公司副总经理陈永满颁发了LSA162飞机的生产许可证书,并向沈飞公司表示诚挚地祝贺。随着生产许可证的获得,沈飞公司同时宣布,联合全球最大的通用飞机制造商美国塞斯纳飞机公司启动LSA162飞机国内销售,塞斯纳与沈飞公司将围绕LSA162飞机在市场销售、维修等售后支持方面进一步合作。在仪式现场,辽宁亿家通航公司与沈飞公司签订了购机意向书,成为LSA162飞机在中国的首家客户。
会上,汤劲指出,沈飞公司取得生产许可证件具有特殊的意义,这是中国民用航空局首次为“按权益转让协议在中国境内生产外国民用航空产品的”受让方颁发生产许可证,必将对规范轻型运动航空器的生产制造活动和适航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沈飞公司作为一家大型的现代化航空制造企业,为我国武器装备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同时也是我国轻型运动航空器认证标准出台的主要推动者,对促进我国民航尤其是通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运营、市场化工作,大力推动通航产业的发展意义重大。
同时,汤劲也希望沈飞公司要再接再厉,积极学习、研究有关民航规章和技术标准,在技术、管理、质量方面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严格质量标准,确保交付产品的质量,并协同合作伙伴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确保LSA162飞机顺利进入中国市场销售,为中国通航产业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