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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民航组织全球航空安全计划的报告
来源:中国民航局 2010-06-28 14:26

    近期,国际民航组织航行委员会审议了第37届大会技术委员会议程项目,关于国际民航组织全球航空安全计划的报告。
    全球航空安全计划的目标是通过向所有利害攸关方提供共同的参考框架,以便对航空安全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做法,并帮助在全世界协调和指导安全政策和举措,从而减少民用航空的事故率。在国际民航组织层面,全球航空安全计划提供了实施国际民航组织安全战略目标所需要的方法和工作重点。使用全球航空安全计划来对安全举措进行优先排序和规划,并衡量其影响。
    1  全球航空安全计划(GASP)
    国际民航组织全球航空安全计划(GASP)是于1997年通过对空中航行委员会与业界之间的一次非正式会议拟定的一系列结论和建议进行正式化而制定出来的。该计划用于对本组织的技术工作方案进行指导和优先排序,并直到2005年一直定期更新,以确保其持续相关性。
    2005年5月,在空中航行委员会和业界之间举行的另一次会议上,查明了有必要有一个更广泛的计划,不仅为国际民航组织而且为所有利害攸关方提供一个共同的参照框架。因此,对全球航空安全计划拟定了修订,并随后得到2007年10举行的第36届大会的A36-7号决议的承认。
    2  国家安全方案(SSP)
    引入国家安全方案(SSP)的要求是由于越来越多的认识到,安全管理原则影响到民用航空当局的多数活动,包括安全法规的制定,政策制定和监督。根据国家安全方案,安全法规制定是基于对国家的航空体系的综合分析;安全政策是在查明危险和在安全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制定的;安全监督着重于重大安全关切领域或更高的安全风险。因此,国家安全方案提供了一个手段,在国家安全法规制定、政策制定和监督方面,不规定性做法和基于效绩的做法结合在一起。
    3  地区航空安全组(RASGs)
    目前各地区是通过各国和业界伙伴自己建议的各种机制来处理飞行安全问题的。例如,2008年泛美国家组建了泛美地区航空安全组。此外,非洲印度洋综合实施方案(ACIP)及其指导委员会正在监测和协调非印地区的GASP/GASR的实施。然而,在其他地区,COSCAP/RSOOs机制更着重于安全监督问题,而且并不包括所在地区的所有国家。
    因此,认识到现有的地区机制不足以处理和使地区飞行运行安全问题协调一致,建议成立新的后续机构,称为地区航空安全组(RASGs),小组将监测进展,协调各国和业界伙伴的行动,并向国际民航组织提出建议,以便促进实施全球航空安全计划(GASP)和相关的全球航空安全路线图(GASR)。
    在确定建议的地区安全组的全球模式时,考虑了现有的地区经验。与地区规划和实施小组类似,根据设想,地区航空安全组的报告将由航委会定期审议,并在必要时由理事会审议,从而在飞行安全问题方面实现地区间的协调一致,并提供一个手段来监测GASP/GASR的实施。而且,预计理事会将每年收到所有地区安全组的报告,其中着重介绍每个地区航空安全组在安全事项上的进展情况、地区的重大安全风险领域以及建议的今后的工作。关于地区航空安全组的提案不会对几个地区目前正在进行的努力产生根本性的变化。
    4  审议包括国家安全方案(SSP)和地区航空安全组(RASGs)的全球航空安全计划(GASP)

    2006年3月,全球航空安全战略民航局长会议(DGCA06)欢迎全球航空安全计划的发展,并建议国际民航组织在全球航空安全路线图(GASR)的基础上制定一个安全举措的综合方法,为安全政策和举措的协调提供一个全球框架。随后,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于2007年7月接受了一个新的全球航空安全计划,国际民航组织大会第36届会议指示国际民航组织(A36-7)向大会未来届会报告全球计划的实施和演变情况。
    随着国家安全方案(SSP)的概念的出现,以及安全管理体系(SMS)的概念正在经历深入审查、标准化和进一步发展,2007年7月出版的新的全球安全计划有了发展。从逻辑上说,现有的航空安全计划反映了总体安全管理理念,但没有充分反映出在国家安全方案/安全管理体系的作用原则和做法方面的最近发展情况。对全球航空安全计划进行更新似乎是及时的,以便使其内容与国家安全方案/安全管理体系的作用、原则和进程一致,而不一定实际上修改实际内容。因此,建议考虑对大会A36-7号决议(附篇A)进行修改,以确保纳入经过演变的安全管理做法以及高级别安全会议提供的相关建议。
    与更新全球航空安全计划有关的最重大的发展是国家安全方案和安全管理体系作为根本性的管理系统的概念,以及管理体系与执行方案之间的差别。管理体系的决定性特定是其在支持战略性的、基于数据的高层次决策方面的作用。而另一方面,执行方案是实施战略决策的管理体系的下属组成部分。显然,国家安全方案和安全管理体系是分别支持国家和业界组织的高层安全决策进程的管理体系。一旦在国家/组织一级做出安全决策,就通过作为国家安全方案/安全管理体系一部分的具体安全方案予以实施。这一概念性的区分在国际民航组织国家安全方案和安全管理体系框架中做了明确说明。鉴于全球航空安全计划的性质是“……提供规划方法的战略性文件,将实现全球安全领域的协调一致”,建议在遵循A36-7号决议的指示时,对全球航空安全计划的更新应着重强调该计划作为一个管理体系,并对其内容做出安排和适当更新后做出执行方案,并采用国际民航组织国家安全方案和安全管理体系框架的组成部分和要素的结构形式。
    5  结论
    未来将制定对全球航空安全计划的修改,以确保连续性,同时通过持续实施国家安全方案和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扩大其分析成果。这样通过在国家和地区层面不断推广安全风险管理和安全保障措施,全球航空安全计划将能够纳入措施,并作为战略决策工具继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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