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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民航组织任命空中航行委员会主席
来源:中国民航局 2010-12-07 15:36

    2010年11月24日,国际民航组织第191届理事会再次任命来自新加坡的莫文•费尔南多先生为空中航行委员会主席,任期自2011年1月1日起一年。
    莫文先生有着30年的空中交通管制和空域管理经验,2006年担任航委会委员,2010年担任航委会主席。
    2010年11月15日,第191届理事会根据《芝加哥公约》第56条规定,从各缔约国提名的专家中任命了来自澳大利亚、阿根廷、奥地利、巴西、加拿大、中国、法国、德国、加纳、日本、韩国、尼日尔、俄罗斯、沙特、新加坡、西班牙、瑞典、英国和美国的19名空中航行委员。我国提名的台枫当选为空中航行委员。
    空中航行委员会是理事会下设的技术委员会,负责制定国际民航技术标准和其他规范,就空中航行问题向理事会提供咨询意见。航委会由航空各领域具有合格资历和经验的19名专家组成,航行委员以独立专家而非国家代表的身份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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