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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民航组织密切关注埃博拉疫情
来源:中国民航局 2014-07-31 09:26

    2014年7月29日,国际民航组织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与世界卫生组织召开电话会议,讨论几内亚、利比里亚和塞拉利昂等国埃博拉疫情对航空运输的影响。截至7月23日,共报埃博拉病例1201例,含672例死亡。其中,1名航空旅客从利比里亚经多哥抵达尼日利亚后死于埃博拉疾病,成为此次会议讨论的焦点。

    7月27日,世卫组织重申,根据当前掌握的情况,不建议任何针对几内亚、利比里亚和塞拉利昂的旅行或贸易禁令。世卫组织正就疫情对公共运输的影响向国际民航组织、世界旅游组织、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和国际机场理事会征求意见,并在其网站上(http://www.who.int/csr/disease/ebola/zh/)提出了针对旅行者有关防范埃博拉病毒病的最新建议。

    有媒体报道非洲的两家航空公司已中断经营至疫区国家的航线,尚不清楚这一决定是由航空公司自行做出还是应公共卫生部门的要求做出的,但显然与世卫组织建议不符,特别是可能影响到公共卫生人员往返疫区。

    虽然埃博拉是严重的疾病,病死率高达90%,但其传播感染途径是直接接触受感染的动物或人的血液、体液和组织,与患者或死者有密切接触的卫生工作者、家人以及其他人面临较高的感染风险,而通过航空旅行途径传播的可能性极低。埃博拉病毒的潜伏期从2天到21天不等,出现症状的病人具有传染性,但这时已不适于航空旅行。目前,发达国家因医疗设施完备,出现埃博拉病毒传播的几率非常低。

    国际民航组织将继续通过防止传染病通过空中旅行传播的合作安排(CAPSCA)方案对最新情况进行监控,此项合作安排可与世界卫生组织进行直接协调,旨在帮助国际民航组织成员国对可给航空业造成影响的传染病爆发进行管控。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9《简化手续》第二章规定:

    2.4 各缔约国不得因公共卫生原因而阻止航空器在任何国际机场起降,除非此类行动是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卫生条例》(2005)采取的。

    2.5 如果缔约国为应对特定公共卫生风险或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考虑实施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措施以外的其他卫生措施,则必须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行事,包括但不限于第四十三条,其中规定,在决定是否执行额外卫生措施时,缔约国的决定应基于:(a) 科学原则;(b) 现有的关于人类健康危险的科学证据,或者此类证据不足时,现有信息,包括来自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相关政府间组织和国际机构的信息;以及 (c) 世界卫生组织的任何现有特定指导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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