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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民航组织任命新一届空中航行委员会主席
来源:中国民航局 2014-11-13 08:58

    2014年11月3日,国际民航组织第203届理事会第4次会议任命法国航行委员法理·齐奇(Farid Zizi)先生继续担任空中航行委员会主席,任期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齐奇先生1962年2月出生,获巴黎综合理工学院工程学位、法国国立民航大学工程学位,曾历任波尔多区域管制中心副主任、法国民航学院空中交通管理系主任以及教育和研究部主任,2010年由法国提名担任国际民航组织空中航行委员会成员,2013年11月21日由第200届理事会第5次会议任命为空中航行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空中航行委员会是理事会下设的技术委员会,于1949年2月1日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设立,负责制定国际民航技术标准和其他规范,就空中航行问题向理事会提供咨询意见。航委会由航空各领域具有合格资历和经验的19名专家组成,航行委员以独立专家而非国家代表的身份履行职责。

    航委会主席必须履行理事会分派的职责和职能,完成航委会所授权的任务,包括召集航委会会议、向理事会提交航委会的提案、就航委会的任务与秘书处协调、定期与理事会磋商并通报发展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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