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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02-国际民航组织修订国际标准-附件16系列修订
来源:中国民航局 2023-03-23 16:54

  2023年3月20日,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第228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附件16《环境保护》第一卷《航空器噪音》第14次修订、第二卷《航空器发动机的排放物》第11次修订、第三卷《飞机二氧化碳排放》的第2次修订及第四卷《国际航空碳抵消和减排计划 (CORSIA)》的第1次修订。


  上述系列修订概述如下:关于第一卷《航空器噪音》,主要增加了获取直升机悬停噪声数据的推荐指南,解决关于将试验日SPL调整到基准条件的规范限制的内容;关于第二卷《航空器发动机的排放物》,主要完善了关于适用范围的措辞,以反映发烟指数和非挥发性微粒物质的质量浓度标准对于发动机的适用范围,并引入了一个“等同程序”的新定义,且对定义、描述、参引和措辞进行改进,包括进一步澄清、方法说明、中间程序步骤和额外的“注”和“建议”,另根据SAE ARP 6320A和AIR 6241A关于持续采样和测量航空器涡轮发动机非挥发性微粒物质排放的最近更新信息,对非挥发性微粒物质的测量程序进行改进;关于第三卷《飞机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涉及对定义、描述、参考文件和措辞方面的改进,旨在避免可能误解并引入与基准几何因子(RGF)相关的额外澄清;关于第四卷《国际航空碳抵消和减排计划 (CORSIA)》,主要包括澄清与监测、报告和核查规定相关的技术事项、为国际航空活动水平较低的飞机运营人界定一个抵消阈值、澄清不符合新进入者资格要求的新的飞机运营人抵消要求的计算、与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的最新版本保持一致、源自附件7第7次修订的继发修订以及源自大会第A41-22号决议的继发修订等。此外,卷一、二的修订还均包括使其相关措辞与《对专业类空中航行会议的指示及其议事规则》(Doc 8143号文件)第II部分:制定国际标准、建议措施和程序的提案相一致的内容等。


  本次修订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将于2023年7月31日正式生效,并于2024年1月1日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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