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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院率先获得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证
来源:中国民航局 2007-11-26 13:44

    经历时1年多的不懈努力,日前,中国民航飞行学院顺利通过CCAR-147审定,正式获得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维修培训机构合格证》。标志着飞院将自身的人才、教育、科研等优势资源与培养高素质机务维修人才相结合,在探索培养高素质民航应用人才方面,顺利实现了从学历教育,向学历+执照+技能+英语的多技能培养方向转型。此举为我国高校培养高素质民航机务维修人才闯出了一条新路。

    目前,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是我国高校中唯一同时获得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笔试、口试、基本技能考试和CCAR-147部四项资格认证的教育培训机构。

    CCAR-147部,即《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定》,是民航总局为加快民航机务维修队伍建设,规范和加强对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培训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法规。CCAR-147部不仅对教学大纲、人员构成和组织机构、管理手册等作出了严格要求,而且对培训所使用的设施、设备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还规定,只有满足CCAR-147要求,才有资格培养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

    机务维修是民航安全运行的基础工作之一。纵观中国民航发展趋势,随着我国民航飞机数量的增加,中国民航需要大量合格的机务维修人员。因此,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机务维修人员短缺的问题将是制约中国民航进一步业发展的瓶颈之一。为了让高等教育更好地适应民航企业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和机务学生的综合能力,飞院党委高度重视CCAR-147的认证工作,并多次组织CCAR-147法规和相关咨询通告的专题讲座,召开147认证动员大会、成立了CCAR-147部认证筹备小组。同时就培训机构管理手册、课程大纲、理论培训设施、实习设施、人员、教材、题库、培训课件等问题进行了部署,并给予有力的资金保障。

    经申报,2007年9月,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适航维修处审定组对飞院相关培训设施、管理手册、课程大纲、题库及人员档案等进行了全面审查。在完成整改工作后,于日前正式获得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维修培训机构合格证》。该合格证包含:“民用航空器维修基础培训、民用航空器基本技能培训、民用航空器机型培训”三大类别。

    该合格证的取得,标志着 “学历+执照+技能+英语”的机务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务维修教育培训体系已经在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形成,也标志着,飞院的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了教育培训与岗位需求的无缝隙对接,这对规范国内机务维修培训,促进机务人才队伍建设,适应国际间合作需要等方面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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