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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航运输总条件开始生效
来源:中国民航局 2007-12-10 14:23

    12月1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旅客、行李国际运输总条件开始生效。

    运输总条件是由航空公司制定的在运输过程中规范航空公司与旅客行为的一个基本规定,它是航空公司与旅客运输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作用就是明确承运人和旅客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进一步规范承运人对旅客的服务,有利于构建和谐的航空运输秩序。

    国航在制定国际运输总条件时参考了国际航协旅客服务大会第1724号决议、1929年“华沙公约”、1955年“海牙议定书”、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民用航空法”、“民航国际客规”,以及国外主流航空公司的运输总条件。

    据了解,国航运输总条件的制定历时两年,采用国际标准,同时涵盖了公司运输服务全过程,还依据了适用的公约和相关法律法规,体现出承运人与旅客之间的平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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