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民航总局运输司司长王荣华同台港澳办副主任吴立一起,将首家港、澳独资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的资质证书以及牌照,颁发到港资独资的广东邮航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和澳资独资的珠海庞志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的代表手中。这标志着首家港、澳独资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获得了资质认证。
根据CEPA(即“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二和补充协议三中关于运输服务的具体承诺,民航总局、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二)》,允许符合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定义的香港、澳门航空销售代理企业在内地设立合资、合作或独资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注册资金与内地企业相同。中国航协对《中国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认可办法》进行了补充规定,并认可了首家港、澳独资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
对港、澳独资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资质的认证,标志着CEPA精神的落实,以及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进一步开放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人市场承诺的顺利实现,为港资、澳资代理人创造了新的商机,也有助于香港、澳门企业在内地业务的扩展,加强与内地合作,实现优势互补。
当天在北京举行的颁证仪式由中国航协秘书长魏振中主持。香港驻北京办事处、中国航信电子商务部、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负责人也应邀出席了颁证仪式。据中航协有关人士透露,目前香港、澳门企业对申请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质表现出极大的关注和热情,除当天批准的两家外,还有18家港、澳企业的批准手续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