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局 - 新闻中心 - 民航要闻
民航总局与黑龙江省签署纪要 加快黑龙江省机场建设和航空运输业发展
来源:中国民航局 2007-07-11 13:47

    10日下午,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与黑龙江省政府在哈尔滨就加快黑龙江省机场建设和航空运输业发展有关问题进行会谈并签署纪要。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副局长高宏峰,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栗战书出席纪要签署仪式并致辞,副省长刘海生主持签署仪式。

    栗战书表示,多年来国家民航总局对黑龙江省民航事业的发展给予了高度关注,在机场建设的项目和资金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此次高宏峰副局长一行来黑龙江省调研和检查指导工作,特别是纪要的签署,对黑龙江省民航事业进一步加快发展将是巨大支持和鼓舞。黑龙江省将积极为机场建设创造良好条件,确保民航机场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同时,希望国家民航总局继续一如既往地关注、关心黑龙江民航事业的发展。

    据悉,黑龙江省目前共有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和黑河5个民用机场,“十五”以来,在国家民航总局的支持下,民航基础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今年上半年旅客吞吐量以20%以上速度增长,发展势头强劲。“十一五”时期是黑龙江省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民航运输的市场需求越来越旺,为民航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双方在会谈纪要中商定,共同研究制定黑龙江民航发展规划及民用机场中长期布局规划,并纳入全国民航发展规划。加快漠河、鸡西、伊春、大庆新机场建设;改扩建哈尔滨、牡丹江、齐齐哈尔机场;开展抚远、加格达奇、五大连池等新机场前期准备工作。由国家民航总局、黑龙江省政府和哈尔滨市政府按比例承担扩建,重点保证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建设。支线机场建设资金由国家民航总局、省市政府及各项目法人承担。

    黑龙江省将进一步支持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开辟更多国际客运航线,并扶持其国际、国内航空货运业发展。将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各航空公司在省内机场开辟航线航班、设立基地。国家民航总局在研究制定小型机场运营补贴政策和航线亏损补贴政策时将充分考虑向黑龙江省倾斜。黑龙江省将设立民航发展专项经费,用于小机场运营补贴和新开航线补贴。

附件:
民航总局与黑龙江省签署纪要 加快黑龙江省机场建设和航空运输业发展
分享到:

民航局客户端

立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