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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总局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来源:中国民航局 2007-09-20 09:20
    近期,国家发改委会同监察部、建设部、民航总局等十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贯彻落实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2007年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管理要进一步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法律法规,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为此,民航总局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加强民航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民航总局于8月6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上述文件进行了传达,总局有关部门制定了《民航专业工程及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法》(AP-129-CA-03)和《民航专业工程专家库管理办法》(MD-CA-2007-1-R1)两个规范性文件,要求民航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民航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办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
    为加强招投标监管工作,民航总局确定的3个有政府投资的专业工程行业挂牌重点检查的项目为:上海浦东机场扩建工程、乌鲁木齐机场扩建工程、首都机场扩建工程中的空管项目。并要求上述3个项目的项目法人需进一步加强扩建工程中的招投标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加强自查自纠,定期小结等工作,随时接受检查,并于2007年11月30日前将招投标工作的总结上报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有关民航地区管理局要制定工作计划,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于2007年12月31日前将此项工作的检查报告上报总局。
    民航总局将组织专项检查,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努力推动形成行业主管部门的外部监督与项目业主内部监控、行政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合力与机制,认真做好民航专业工程及货物招投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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