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国家政策 | |
体裁分类: | |
办文单位:政策法规司 | |
发文日期:2021-01-27 | |
名 称: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的通知 | |
文号:发改地区规〔2021〕120号 | 有效性: |
部号: |
海南省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以下简称《目录》)印发你省,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不能准确判定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目录》,可由你省税务等部门提请省发展改革部门出具意见;关于离岸新型国际贸易的范围,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商有关部门进行解释。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