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规范性文件 | |
体裁分类: | |
办文单位:政策法规司 | |
发文日期:2023-12-04 | |
名 称:民航局关于印发 《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文号: | 有效性:有效 |
部号: |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各运输机场公司,中国航油:
《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41号,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1号修正)已经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6号废止,为做好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 “审批改备案”后的备案管理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研究制定 《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备案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