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 国际公约
主题分类:国际公约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国际司(港澳台办公室)
发文日期:1971-03-12
名       称: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第五十条第一款(1971年3月12日 纽约)(将理事国的数量增至30个)
文号: 有效性:有效
部号: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第五十条第一款(1971年3月12日 纽约)(将理事国的数量增至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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