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建议提案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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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文单位:运输司 | |
发文日期:2018-07-17 | |
名 称: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116号建议的答复 | |
文号: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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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克拉玛依市设立机场口岸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航局和国家口岸办充分理解当地政府对克拉玛依机场对外开放的需求。航空口岸的设立首先要纳入国家口岸发展规划,国家口岸办在牵头编制《国家口岸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时,要求各省(区)人民政府上报本辖区“十三五”口岸开放规划意见,由于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并未提出克拉玛依机场对外开放问题,因此该机场对外开放未列入《规划》。为了保证开放口岸的总体效益和国家口岸整体布局,《规划》明确要适度控制支线机场对外开放,拟设立航空口岸的机场国内定期航线在10条以上等,同时还要综合考虑机场运行条件、航线网络规模、市场需求等多方面因素。根据统计,克拉玛依机场2017年全年旅客吞吐量仅约39万人次,位居全国第153位。航运市场规模偏小,且航线不足10条,距设立航空口岸还有一定差距。
此外,《规划》明确将乌鲁木齐航空口岸建设成为面向中亚的门户型航空口岸,克拉玛依市距乌鲁木齐航空口岸不足300公里,建议克拉玛依市充分发挥这一优势,紧紧依托乌鲁木齐航空口岸发展外向型经济和交流往来。
感谢您对民航和口岸工作的支持!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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