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建议提案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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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文单位:运输司 | |
发文日期:2018-08-06 | |
名 称: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745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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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三亚航空运输保障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升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的航班容量问题。根据民航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场容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16〕2657号)要求,机场在满足机场综合保障能力有明显的改善和提升;最近一年内未发生机场、空管等原因导致的严重不安全事件; 机场航班放行正常率在最近一年内至少有9个月不低于80%;机场容量评估结果得到各方认可;驻场空管单位出具的正式书面意见等条件时,可启动机场容量评估,民航局将依据容量评估结果调整机场容量。
2012年3月,民航监管机构发现三亚亚太国际会议中心二期工程项目(开发商为海航集团旗下海航地产集团)超高。该项目高度为89.77米,已经超出三亚机场净空限制高度22.16米,穿透机场净空限制面内水平面,严重影响三亚机场净空,造成重大安全隐患。针对此问题,民航监管机构先后采取了下发整改通知书、行政约见、挂牌督办、召开专题评审会、提高机场运行标准等一系列应对措施,但截至目前净空问题未见解决。对此,民航监管机构提出“保持三亚机场现有航班总量不变,民航局和各地区管理局不受理三亚机场新增航班申请,春节不增加包机和加班航班”的处理意见。鉴上,建议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机场净空保护问题,待三亚机场净空超高问题得以解决并满足上述所列明的条件时,再启动三亚机场容量评估工作。
二、关于增加三亚的国际通航点问题。民航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包括三亚在内的整个海南省国际航线航班的发展,支持中、外航空公司开辟或加密自/至三亚的国际航线。作为政策试点,我局自2003年起开放了海南省与外国的第三、四、五航权,为促进海南省国际航空运输发展和国际旅游岛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我局将进一步落实海南航权开放政策,为包括三亚在内的海南省开通更多国际航线提供政策支持。
市场需求是影响开辟国际航线尤其是远程洲际航线主导因素,建议地方政府和机场当局与航空公司进行密切沟通,加强对拟新开航线的市场可行性分析。下一步,如有中、外航空公司基于市场需求并根据自身网络规划和运力安排,提出相关开航申请,我局将根据我国与相关国家签署的双边航空运输安排及航线许可管理办法,对公司提出的申请予以积极考虑。
感谢您对民航工作的支持!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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