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建议提案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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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文单位:发展计划司 | |
发文日期:2018-07-19 | |
名 称: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490号建议的答复 | |
文号: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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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辉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请求从国家层面支持怒江民用机场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怒江机场建设
民航局积极支持怒江机场建设。新建怒江机场已列入《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2025年)》和《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目前,我局已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该项目立项行业审查意见。建议地方政府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做好机场场外配套工程建设,并加强与军方协调沟通,尽快签订军地协议。待前置性要件齐备并按程序向国务院、中央军委上报请示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军委联合参谋部将按程序研究办理立项审核手续。
二、关于怒江机场专用公路投资补助
根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运输机场外的道路等基础设施由运输机场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统筹建设。建议地方政府按照公路项目的资金渠道向相应的部门申请予以资金补助,落实建设资金,确保与机场同期建成并投入使用。
感谢您对民航工作的支持!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18年7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