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答复 | |
| 体裁分类: | |
| 办文单位:运输司 | |
| 发文日期:2019-05-27 | |
| 名 称: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30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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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经研究,我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303号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民航局高度重视包括广州、深圳机场在内的大湾区国际航空运输发展。2018年广州、深圳机场国际客运吞吐量分别为1654万、395万,在全国机场中分列第3位、第5位;国际货运吞吐量在全国机场中分列第2位、第4位。我局将持续支持广州、深圳机场国际航空枢纽建设,如有航空公司提出开航申请,我局将在航权规定的范围内予以积极办理。
二、在实现通关便利化方面,民航局将积极配合海关总署、国家口岸办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促进电子货运发展。
三、为便利内地与港澳间客货运输及不同交通方式间的衔接转运,民航局秉持开放包容的态度,积极与香港和澳门民航主管部门开展沟通,通过修订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间航空运输备忘录,降低航线航班准入门槛。按照新修订的备忘录,内地与港澳指定的航空公司可在香港、澳门和内地城市之间开展多式联运代号共享合作,以虚拟航班的形式将民航与海运、陆运和铁路运输资源进行整合,灵活衔接,提升客货邮件在粤港澳大湾区的转运能力和效率。民航局将继续与港澳民航主管部门保持沟通联系,稳步落实中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民航融合发展。
以上意见,供贵单位答复时参考。
联系单位及电话:民航局运输司 010-64092923
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
2019年5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