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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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文单位:飞行标准司 | |
| 发文日期:2020-07-17 | |
| 名 称: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568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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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华歌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将南阳姜营机场迁建项目纳入全国民航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城市面积不断扩大,机场规划与城市发展之间的矛盾逐步显现。我们注意到,许多地方加强了对机场周边地区的城市规划,严格保护机场净空,机场与城市实现了共同发展,但也有一些地方出于各种考虑,对机场周边规划控制不利,造成机场与城市发展矛盾突出。为此,2016年5月,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十三五”民航机场改扩建和迁建项目前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基础〔2016〕114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地方政府慎重选择迁建方案,对于受城市规划建设、周边建筑物超高或地形条件限制严重、不具备原址改扩建条件或受空域使用限制实施改扩建无法缓解矛盾的,可以开展机场迁建研究论证工作。
南阳机场飞行区等级指标4D,是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飞行训练基地,现有1条长2800米的跑道、8700平方米的航站楼及相关配套设施。2019年机场共完成旅客吞吐量117.8万人次,同比增长29.8%。从南阳机场周边环境、外部条件以及当前机场航空客货运量来看,机场尚具备较大发展空间,建议地方可适时研究对现有机场实施改扩建,提升机场容量,适应区域航空运输增长和飞行训练需要。
关于将南阳机场迁建项目纳入规划事宜,建议地方政府商南航集团,按照《通知》要求,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航运输需求,深入开展机场迁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后续我局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结合机场发展实际及迁建项目研究论证情况,按照统一标准,统筹考虑纳入民航发展“十四五”规划事宜。
感谢您们对民航工作的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民航局发展计划司 010-64092782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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