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建议提案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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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文单位:发展计划司 | |
发文日期:2020-08-11 | |
名 称: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953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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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仁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重庆建设联动“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国际门户枢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重庆江北机场T3B航站楼及第四跑道工程事宜
2020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B航站楼及第四跑道工程项目建议书。本期工程按照满足年旅客吞吐量80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20万吨的目标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长3400米的第四跑道,35万平方米的T3B航站楼及125个机位的站坪,配套建设空管、供油、助航灯光、消防救援等设施。项目总投资211.3亿元。同月,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向我局报送了项目可研报告申请办理行业意见,我局即委托咨询单位开展项目评估,目前已完成评估工作,正在抓紧按程序办理行业意见。下一步,建议地方政府同步开展、压茬推进项目可研报告批复的其他前置工作,争取项目早日获批,尽早开工建设,我局将一如既往给予积极支持。
二、关于重庆第二机场事宜
2019年9月,我局联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国际航空枢纽战略规划》,明确在转型发展期(2019-2023年),实施江北机场第四跑道、T3B航站楼建设,加快开展重庆新机场前期研究工作;在提质增效期(2024-2029年),江北机场第四跑道和T3B航站楼建成投用,加快建设重庆新机场。建议地方政府积极与国家、军队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十四五”期间集中精力、加快推进重庆江北机场T3B航站楼及第四跑道工程建设,同时充分结合航空市场发展情况,特别是综合交通建设和疫情影响下的航空运输市场发展情况,适时开展重庆第二机场前期研究工作。
三、关于建设货运机场、万盛支线机场等事宜
2017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重庆货运机场、万盛支线机场均未纳入。根据重庆江北机场货运设施现状和建设规划情况,江北机场货运设施能够满足区域航空货运发展需要,据了解,地方政府已取消建设货运机场的计划。关于万盛支线机场建设,建议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交通建设情况,深入分析机场建设的必要性。我局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调整时予以统筹考虑。
四、关于重庆江北机场第五航权事宜
民航局在以积极、渐进、有序的原则推进国际航权开放的过程中,对支持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利用第五航权提升国际航空枢纽功能予以积极考虑。2019年,民航局以“一带一路”国家为主线,以周边国家/地区为重点,与日本、韩国、俄罗斯、芬兰、沙特、希腊等25个国家/地区磋商扩充了航权资源,较好地为航空公司和我国国际航空枢纽机场建设提供了航权资源支持。
一方面,持续开放货运国际航权推进国际航空枢纽机场建设。截至目前,我国与127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政府间航空运输协定,与美国、英国、北欧三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东盟、印度、智利等21个国家的航空运输协定开放了货运的三四种业务权,与美国、印度、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北欧三国等8个国家开放了货运第五业务权。在与比利时、芬兰、德国、卢森堡、荷兰、阿联酋、土耳其、卡塔尔等主要航空运输市场的航权安排中,也交换了部分第五航权安排。航空公司可根据市场需要在重庆行使第五航权经营航线航班。
另一方面,持续开放客运国际航权推进国际航空枢纽机场建设。在客运第三、四航权方面,近年来,包括重庆在内的我国内三区地点(中美航空运输协定中规定的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至美国,我国与澳大利亚、东盟、马尔代夫均开放了第三、四航权;与英国、法国、西班牙大幅扩大了航权安排;与俄罗斯、意大利、加拿大、芬兰、捷克、比利时、爱尔兰、匈牙利、拉脱维亚等国家小幅扩大了航权安排。从航权角度,为航空公司在重庆经营航线航班拓展了空间。
感谢您对民航工作的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民航局发展计划司 010-64092732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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