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建议提案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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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文单位:运输司 | |
发文日期:2021-05-19 | |
名 称: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92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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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经研究,我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929号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关于支持成渝两地共同培育航空货运公司,从航权、时刻等方面支持开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重点区域全货机航线航班事宜
(一)关于支持成渝两地共同培育航空货运公司事宜
当前,我国正处于从民航大国向民航强国迈进的关键阶段,行业快速发展与空域资源、地面保障资源、人力资源等关键资源短缺的矛盾日益凸显,并将在今后一段时期长期存在,直接影响飞行安全、服务品质和航班正常水平。目前,国内现有64家航空公司,近4000架飞机,其中全货运航空公司11家,全货机近190架,基本能够满足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世界民航业的发展实践证明,民航是规模经济,航空公司并不是越多越好,航空运输业应朝规模化、网络化方向发展。为确保行业发展与资源保障能力相适应,加强安全风险管控,避免航空运输业出现“多、小、散、弱”状况,有效杜绝安全隐患,民航局自2016年以来严格控制新设航空公司。
截至2021年,成渝两地已有成都航、四川航、西部航、重庆航等4家主基地航空公司,国航、东航、南航、海航、山东航、厦航、川航、深圳航、祥鹏航、长龙航等在成渝两地共设立11家分公司,建议成渝两地积极鼓励支持相关航司增加货运运力投放,满足当地发展需求。
(二)关于从航权、时刻等方面支持开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重点区域全货机航线航班事宜
1.航权资源方面。现阶段,国际航线实施分类管理,分为一类国际航线和二类国际航线。其中,一类国际航线是指我国至航权开放国家的航线或航权部分开放国家的协议开放航线,不限指定承运人数量和运力额度,审批程序方面较为便捷,目前此类航线班次比重占国家航班总量的六成以上。二类国际航线指航权限量区域的国际航线,按照2018年印发执行的《国际航权资源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对二类航权资源的配置,明确了消费者利益、枢纽发展、资源使用率、运行品质等多维度的配置指标体系,在枢纽发展指标中,对国家战略支持、基地航空公司运营、枢纽地位较强的配以较高的分值权重,更好地支持国际航线网络发展。成渝两地共同培育航空货运公司可结合航线网络布局需求情况,自主增开国际航线航班,民航局将在符合航权安排要求的基础上,对开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重点区域全货机航线航班予以支持。
2.时刻资源方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货邮航空高附加值、高时效性、高完好率的特点,进一步提升我国国际航空货邮运输能力,增强我国航空物流行业整体国际竞争力,民航局于2020年发布了《货邮飞行航班时刻配置政策措施》(民航发〔2020〕33号)。《货邮飞行航班时刻配置政策措施》根据机场的不同功能定位和航班时刻供需矛盾程度,明确了货邮航班时刻分配的时间窗口、办理程序、配置规则、考核标准等。在遵从货邮航空的市场规律和运行规律的基础上,统筹考虑了高密度机场与低密度机场、客运航班与货邮航班、定期航班与非定期航班、高峰时段与低峰时段、疫情防控期间与常态化管理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明确了货邮飞行航班时刻的审批程序,提高了航班时刻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利用效益,为促进货邮航空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一定基础。
二、关于支持重庆航空自由贸易港建设事宜。
我局支持重庆航空自由贸易港建设,具体将在贵委统一研究和部署下积极推进。
以上意见,供贵委答复时参考。
联系单位及电话:民航局运输司 010-64092920
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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