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建议提案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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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文单位:综合司 | |
发文日期:2022-11-01 | |
名 称: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39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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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经研究,我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396号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关于支持支持郑州加密国际货运航线航班
目前,定期国际货运航线按照一类和二类航线实施分类管理。其中,一类航线航权开放,不限指定承运人数量和运力额度,货运一类航线范围已扩大到中国与32个国家间航线;二类航线承运人数量或运力额度有限,航空公司申请形成竞争的,按照配置办法评分配置。各航空公司可结合自身情况、根据市场需求申请相应航权资源。
此外,为快速提升国际航空货运能力,增强我国空运企业国际竞争力,我局于2021年12月23日印发了《国际货运航权配置规则》,进一步优化航权配置指标体系,对包括郑州在内的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赋以更高的评分系数,将更有力地支持郑州等城市合理布局国际货运航线网络。
二、关于支持郑州争取第七航权,研究相关政策措施,支持河南、郑州建设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深化郑州和卢森堡‘双枢纽’战略合作
我局一贯按照“积极、渐近、有序”的总体原则推进航权开放,高度重视支持郑州国际航空枢纽建设。2018年8月,我局与卢森堡民航主管部门举行航空会谈并签署了扩大航权安排的谅解备忘录,扩大后的航权安排为双方空运企业的运营提供了更大灵活性,也为郑州国际货运枢纽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为河南开展“空中丝绸之路”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此外,第七航权是我国航权领域最高水平的开放,目前此政策在海南自贸港实试点实施,不复制、不推广。
三、关于“支持河南、支持郑州规划建设郑州第二机场,支持郑州机场三期工程建设”
郑州机场是我国重要的区域枢纽机场,飞行区等级指标4F,现有2条分别长3400米和3600米的跑道、61.8万平方米的航站楼和115个机位的站坪等设施。2019年完成旅客吞吐量2912.9万人次,货邮吞吐量52.2万吨、飞机起降21.6万架次,同比分别增长6.6%、1.4%和3.2%。
我局高度重视郑州机场航空运输发展,积极支持郑州机场三期工程建设,已将该项目列入“十四五”民用运输机场重点建设项目。2021年12月,我局批复了《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总体规划》(2021年版)。按照现行审批程序,郑州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目前,地方政府正在组织编制三期扩建工程立项报告,尚未上报。建议地方政府加强与国家、军队有关部门沟通,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我局将予以积极支持。此外,郑州机场三期扩建后,能够适应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区域航空运输市场需求,目前暂不具备规划建设郑州第二机场的时机和条件。
以上意见,供贵部答复时参考。
民航局综合司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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