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建议提案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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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文单位:综合司 | |
发文日期:2022-11-01 | |
名 称: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96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
文号: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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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港澳办秘书行政司:
经研究,我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960号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民航局始终高度关注和支持香港民航业发展,认同卢代表有关加强香港航空业人才培养建议的深远意义,已就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多渠道推动香港与内地航空人才要素的“软联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推动航空专业人才资质简化互认便利人才流动融合发展。民航局已与香港民航处、澳门民航局签署了《联合维修管理合作安排》,在航空器维修单位、维修培训机构以及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等方面全面互认,实现内地与港澳航空维修专业技术人才自由流动,促进航空维修业融合发展。此外,内地与港澳飞行人员执照转换的简化程序正在推进之中。
二是推动民航所属院校与港澳民航企业建立教培机制,打通就学就业渠道。一方面支持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等民航所属院校落实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招收港澳学生。另一方面鼓励港澳民航企业委托民航所属院校培养飞行员等专业人才。近年来,已推动澳门航空与中国民航飞行学院达成委托培养飞行员的协议;民航广州职业技术学院与香港太古维修单位建立合作关系。
三是深化民航领域交流合作吸引港澳民航专才服务国家重大项目。牵手中国民航大学、民航管理干部学院、民航国际合作服务中心等单位与香港国际航空学院共同打造辐射“一带一路”有影响力的航空专业培训中心。邀请香港民航处、澳门民航局派专业技术人员加入中国代表团参与国际民航组织有关专家组工作及参与C919国产大飞机的运行评审等工作,发挥港澳民航专才优势,为国家贡献智慧力量,共享发展荣光。
民航局感谢和欢迎香港各界人士共同关心民航业发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继续在国务院港澳办的政策指导下,进一步深化与港澳民航全方位、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创新推动工作,支持香港民航业发展,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
以上意见,供贵办答复时参考。
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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