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建议提案答复 | |
体裁分类: | |
办文单位:综合司 | |
发文日期:2022-05-26 | |
名 称: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66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
文号: | 有效性: |
部号: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经研究,我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661号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民航局持续支持四川自贡国家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高质量建设和发展,支持指导试验区有人/无人融合运行研究项目。
二、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已承担辖区部分无人机项目的适航审定工作,民航局已在2021年新成立成都适航审定分中心,西南地区可用于无人机适航审定的资源充足,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再成立新的适航审定机构的需求。
三、民航局支持四川自贡市开展无人机适航验证方法的研究,积极考虑采纳相关研究成果,用于无人机适航审定政策完善和标准制定等相关工作,促进无人机产业的良性发展。
以上意见,供贵部答复时参考。
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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