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建议提案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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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文单位:综合司 | |
发文日期:2022-05-25 | |
名 称: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86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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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办公厅:
经研究,我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863号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关于支持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申报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
近年来,有关地方积极推动临空经济区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临空特色产业加速集聚、综合交通体系逐步形成,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在加快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2015年,贵委会同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地区〔2015〕1473号),明确了临空经济示范区发展的总体思路、设立条件、申报程序、建设任务和职责分工,统筹推进全国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管理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支持湖北省具备条件的机场周边区域,集聚发展航空关联产业,规划建设临空经济区,培育经济新增长点。
二、关于支持鄂州机场开通至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机场航线的客运航班时刻,并增加货邮飞行航班时刻供给。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提升我国国际航空货运能力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货邮航空高附加值、高时效性的特点,进一步提高我国航空货邮运输能力,增强我国航空物流行业的国际竞争力,民航局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货运航线航班管理政策的通知》(民航规〔2020〕8号)和《关于印发货邮飞行航班时刻配置政策措施的通知》(民航发〔2020〕33号),进一步简化了货运航线经营许可管理程序,便于航空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灵活优化货运航线网络布局;明确了货邮飞行航班时刻配置规则,拉长了货邮飞行航班时刻安排窗口,增加了货邮飞行航班时刻供给;缩短了货邮飞行航班时刻协调配置时间,提高了货邮飞行航班时刻利用率;灵活了货邮飞行航班时刻的使用政策,支持航空公司开展航班时刻共同经营,允许客运时刻转为货运时刻临时使用;进一步提高了机场货邮设施的使用率,为货邮航空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主协调机场的容量已基本饱和,待鄂州机场开航后,我局将根据航空公司的具体航线网络规划和需求,按照《民航航班时刻管理办法》和客货飞行同等对待的原则协调配置航班时刻,支持鄂州机场货运航空枢纽建设,进一步提高货邮飞机日利用率和机场货邮服务设施利用率。
以上意见,供贵部答复时参考。
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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